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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交易是一項牽涉各種專業及法令的繁雜過程,因為牽涉的領域又廣又深,大部份的民眾都無法獨自處理房屋交易,而傾向尋找專業的不動產經紀業者協助處理,既省事又放心。那麼不動產經紀業者是否有通過國家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就很重要,以下會分享如何查詢合法的不動產經紀,讓房屋的買賣交易過程能減少糾紛,順利地完成。
根據內政部的統計,截至2018年9月30為止,全台灣總計有37,283名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不動產經紀人有8,332名,而執業中的經紀業設立備查數量則有6,412家,要開立房仲加盟店,需有不動產經紀人執照,由此可推測,每一家房仲所配置的合法不動產經紀人只有約1~2名。
所以「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和「不動產經紀人」到底有什麼差別呢?
首先,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重新辦理登錄。」
意即只要接受特定機構三十小時的訓練,即可拿到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的證明,而證明的有效期限為四年,需在期滿時再拿出四年間二十小時以上訓練時間的證明文件,以辦理經紀營業員資格的再登錄。
而不動產經紀人的方面,依據第十三條、十四條、「十五條」:
「中華民國國民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依本條例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得充不動產經紀人。」
「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巿或縣(巿)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巿或縣(巿)政府辦理換證。」
意即成為不動產經紀人,需接受國家的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並合格,同時也要具備一年以上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的從業經驗,才能成為合法的不動產經紀人。而證書有效期為四年,需在期滿時提出在這四年間接受三十小時訓練的證明文件,以向主管機關辦理換證。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
不動產經紀人 |
|
成為營業員三十小時訓練 |
有 | 有 |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
無 | 有 |
證照期限 |
四年 | 四年 |
證照到期需檢附訓練時數 |
20小時以上 |
30小時以上 |
在決定房屋買賣的合作經紀人時,要注意對方是否持有合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辨識標誌,以及對方的證照是否過期,若是證照過期,依法是不得對外營業的。雖然是小細節,但是若沒有在一開始先做好確認,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生糾紛,對方拿了錢人間蒸發,那真的是欲哭無淚!
(圖:合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辨識標誌)
想要知道房屋從業人員是否有合法證照,可以參考以下網站:
1. 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查詢系統
2.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合法不動產服務業者查詢
若有任何疑問,也都可以上內政部地政司的網站查詢相關知識以及尋求幫助。以上這些資訊有讓你更了解如何查詢合法的不動產經紀人嗎?合法的經紀人會用專業知識協助你進行房屋的買賣,讓整個買賣過程更安心、更可信,也減少未來雙方產生糾紛的機會,讓買賣順利完成。